近年来,欧盟委员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经济及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聚焦电池产业,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的举措,在研究创新、产业调整、政策框架上,持续推动电池行业的健康和快速发展。
2020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电池法规提案2020/353 (COD),自发布草案以来,因新电池法规内容和管控要求相较原欧盟电池指令有重大变化,受到电池生产企业及上下游行业极大关注。
经过2年多的意见征集、讨论以及内容修订,欧盟新电池法规终于正式颁布,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逐步替代现行电池指令(2006/66/EC),除部分条款外,现行电池指令将从2023年7月1日起将失效。
法律等级也将由“指令”变为“法规”,这将更大程度地确保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电池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可持续、高性能、高安全,这点还体现在对废旧电池的收集、处理和回收上。
与现行电池指令相比,新的法规增加了新要求,面对新的法规要求,企业应如何应对?
2023年7月28日, 欧盟官方公报正式颁布了关于电池和废旧电池的法规(EU)2023/1542,同时废除原电池指令2006/66/EC。新法规自公布后的第20天起正式生效。
《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
于8月17日,将正式生效
根据《新电池法》,自2027年起,动力电池出口到欧洲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记录电池的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迹、供应链等信息。该法规被认为是动力电池发展史上最严苛的碳管理政策。
新法规 适用范围
新电池法规提案适用于所有电池,不论其被安装与否。不论其形状、体积、重量、设计、材料成分、化学成分、用途或目的如何。该提案的重大改动是将电动汽车电池从原指令里的工业电池中划分出来,具体如下:
便携式电池(portable batteries),即密封的、质量小于5kg的、非设计工业用途的、非电动汽车或汽车用的任何电池;
汽车电池(automotive batteries),即仅用于汽车启动、照明、点火的任何电池(如燃油车用电池);
电动汽车电池(electric vehicle batteries),即专门设计用于为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提供道路运输牵引力的任何电池;
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ies),即为工业用途设计的任何电池,以及除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电动汽车电池以外的任何其它电池。
根据《新电池法》,自2027年起,动力电池出口到欧洲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记录电池的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迹、供应链等信息。该法规被认为是动力电池发展史上最严苛的碳管理政策。
新法规 提出的详细要求
-可持续性和安全性:包括有害物质限定,碳足迹,再生材料,性能和耐用性,电池可拆卸性和更换性,安全性等。
- 标签信息
- 尽职调查
- 废旧电池管理
- 电池护照
- 绿色公共采购
关于有害物质成分限定的要求汇总
新法规 关于电池标签的要求
基本信息:电池应有含电池基本信息的标签,包括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型号识别、制造日期、投放日期、化学组成、除铅、镉、汞以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关键原材料(自2027年1月1日执行);
容量信息:便携式和汽车电池应在标签上标明容量信息,且便携式电池还应标明在特定应用中最小平均持续时间(自2027年1月1日执行);
分开收集符号:电池应附有表明分开收集的符号(十字划叉的带轮垃圾桶符号)(自2023年7月1日执行);
超限物质化学符号:含镉超过0.002%或含铅超过0.004%的电池应在分开收集符号下方标注超限物质的化学符号(自2023年7月1日执行);
二维码:电池应有二维码标签以方便访问信息。
新法规 关于电池信息的要求
用于内部存储及容量大于2 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应包括一个用于决定电池健康和预期寿命状态数据(附件VII中所列)的电池管理系统,具体如下:
剩余容量
整体容量衰减
剩余功率容量和功率衰减
剩余循环效率
实际散热需求
自放电率演变
欧姆电阻和/或电化学阻抗
电池的生产日期和投入使用的日期
能量
容量
虽然随着《新电池法》的施行,中国出海的电池会受到更多阻碍,但从长期发展来看,欧盟的《新电池法》的实施也并非是件坏事。
无论是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机制、数据统计体系的成熟,还是原材料提取技术、工艺的精进,以及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的评估,都能倒逼法律法规的健全。
这一系列操作的背后,都是有利于推动电池回收行业的发展。